中广网广州1月11日消息(记者何伟奇)第二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CEFCO 2006)今天在广州举行,来自世界各地的600多名展览业的精英出席了本届论坛。
本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展览管理协会IAEM、独立组展商协会SISC等四家国际权威机构联合主办,在11日至13日论坛期间,70多位重量级的中外业界人士将重点对会展经济全球化、中国会展业的现状与发展、WTO应用、会展服务外包、展馆经营、会展质量与效益、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组织建设、世博经济等话题展开纵深探讨。
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新华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雷敏)为规范会展业秩序,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联合发布《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办法》将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记者12日从商务部获悉,依据该《办法》,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含三天),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展会主办方应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办法》要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在展会期间应配合加强专利保护,受理展出项目涉嫌侵犯专利权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受理展出项目涉嫌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举报,或者依职权查处展出项目中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的行为。《办法》规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展会期间商标保护,接受展会投诉机构移交的关于涉嫌侵犯商标权的投诉,依照商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办法》明确,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协助加强展会期间著作权保护,受理符合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的投诉,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办法》指出,参展方侵权成立的,展会管理部门可依法对有关参展方予以公告;参展方连续两次以上侵权行为成立的,展会主办方应禁止有关参展方参加下一届展会。
主办方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展会管理部门应对主办方给予警告,并视情节依法对其再次举办相关展会的申请不予批准。(完)
中国会展行业发起联合行动保护知识产权
新华网广州1月11日电(记者张欣 郭莹玉)11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国际会展经济合作论坛上,知识产权问题成为最热门的话题。中国贸促会在会上正式发布了《中国会展行业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宣言》,并与国际展览管理协会签署了《中美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共同声明》。
在11日下午的论坛开幕式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高燕宣读了由贸促会发起并联合943家中国会展行业从业单位共同签署的《中国会展行业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宣言》。宣言签署单位宣布将在所组办展会上杜绝剽窃、假冒、伪造、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玲说,加强会展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保证中国会展行业迅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后,高燕代表中国贸促会与国际展览管理协会主席、英国蒙哥马利集团总裁桑迪·昂格斯签署了《中美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共同声明》。双方在声明中表示,将分别向各自的组展商、参展商、政府官员、法律部门等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支持对参展商参展期间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共同关注对知识产权进行剽窃、伪造、盗版的行为,绝不允许这些行为损害展会和其他类似活动的名誉和信誉。
高燕在专访中对新华社记者说:“《共同声明》的签署,标志着中美两国在会展业合作的进一步深化,标志着中国会展业朝向法制化、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目标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出席论坛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则表示,从全球会展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中国会展业还处于市场化、产业化的初级阶段,尤其是在制度和行业组织的建设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作为新兴产业,中国会展业整体经营、管理、技术水平还不高、经验还不足。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国际化挑战,中国的会展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月11日至13日在广州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国际会展经济合作论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际展览业协会、国际展览管理协会、独立组展商协会四家国际权威机构联合主办。来自世界各地的600多名展览业精英将在论坛上就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会展业、中国会展业的现状和发展、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会展人力资源等议题进行讨论。(完)
顾秀莲:中国会展业渐成世界会展业新生力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11日在此间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国际会展经济合作论坛上说,中国会展业快速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已成为国民经济中增长快、发展潜力大的行业之一,而且也已经逐步成为亚洲和世界会展业增长的新生力量。
来源:深圳会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