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政府投资“一枝独秀”的局面正发生重大转变。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深圳近期将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拓宽社会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等方式在经营性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等8大领域投资兴业,形成全社会投资“百花齐放”的新局面。
据了解,去年我市政府投资总量较上年翻番,高强度的政府投资对经济企稳回升的拉动作用显著。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我市社会投资增幅仅6.2%,政府投资增幅高达40.7%。在去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5%的增幅中,政府投资的贡献率高达7成多。“不过,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单靠政府投资力量明显不足,必须激活投资的内生动力,实现由政府投资主导向社会投资广泛参与的动力转换。今年及今后,投资增长的主力军将由政府转向民间。”
目前,市发改委已编制2010年深圳投资计划,在计划中合理界定了政府资金投向,树立“不与民争利”的思想。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创造条件激活民间资本,吸引外商投资。根据计划,今年我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约1931亿元,其中政府投资计划639亿元,较2009年实际完成的612亿元略有增长。这639亿主要用于推动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等5大方向的12个领域。综合来看,用于提升民生净福利的投资占政府投资总额72.1%。社会投资计划额度高达1292亿元,相关研究预测其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贡献率将从去年的26.4%提高到今年的88.3%。
研究发现,社会投资不足一方面是因有效需求不足、经济亮点不多,企业利润空间被压缩,投资意愿减弱;另一方面,政府缺乏对民间资本的有效指引,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服务平台。在当前市场有效需要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民间投资领域受限和缺乏科学引导的情况下,社会投资今年要达到计划中的17.8%增速,任务异常艰巨。
针对这一情况,市政府组织专人进行了半年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根据意见,深圳将放宽社会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独资、合作、联营、收购、特许经营等模式,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市政公用事业、金融服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领域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并降低准入门槛、拓宽许可范围,扩大社会投资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加大对社会投资的扶持和激励,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研发创业投资等。此外,深圳近期还将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健全价格收费体系,对社会投资予以科学合理的扶持和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