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四措施“松绑”民间资本
发布时间:2010-04-01 17: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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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 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 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 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 会议指出,要通过推进体制改革、健全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和政府采购、给予信贷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贸流通产业,参与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医疗、社会福利事业。 国务院表示,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同时,要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此外,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