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投资商会

关于加强党支部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6 0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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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基层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和引领作用,探索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建平台的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两新工委有关党建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积极参加商会党委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武装思想,坚定信念,明确支部重任,增强工作信心,为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二、各企业支部要高扬党的旗帜,突出服务功能,一是要以企业主人翁的姿态关注和重视企业的发展、员工的期待,明确锅里有碗里才有的道理,积极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柱;二是要了解普通党员和员工群众的需求和困难,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通过与商会党委的沟通和联系,将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功能落实到实处,凝聚人心,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和谐的坚强堡垒。

     三、共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奋发进取,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用业绩在企业中树立好的榜样。党支部要把优秀党员的事迹材料报商会党委,党委将会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以增强党员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四、各企业支部要积极地向商会党委党建专栏投稿,组织党员利用党建微博、党员和员工微信群、网上论坛、党建QQ群等各类网上党建平台,进行学习,信息交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五、有工会、团支部、妇联等组织的企业,党支部要与其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把企业一线的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

      各支部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及时总结并报商会党委。

 

     中共深圳市投资商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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