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名称:深圳市投资商会
会议名称: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表决形式:举手
会议时间:2014年4月3日 16:30—17:30
会议地点:深圳市人民大厦四楼福田厅
应到人数:120
实到人数:90
列席人数:4
会议主持人:执行会长刘女桢
记 录 员:卢琴(办公室副主任)
出席会议的会员签到表(附后)
会议纪要内容。如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情况、决定事项等(可另附页)
会议议程:
1、听取秘书处上半年工作报告;
2、审议成立物联网产业分会、海外投资分会、战略新兴产业分会、前海分会的议案;
3、审议投资行业行规行约(会员自律公约);
4、审议会员内部争议处理规则;
5、审议会员企业职业道德准则条例;
6、审议会员检查和自律惩戒制度;
7、增补部分副会长。
会议内容:
一、会议首先听取了执行会长刘女桢所作的《201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二、秘书处副秘书长林文富向大会提请审议《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商会物联网产业分会”及提名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商会海外投资分会”及提名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商会战略新兴产业分会”及提名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商会前海分会”及提名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认为,成立相关分支机构将更有针对性地对商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提升会员服务质量,加快会员发展。
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商会物联网产业分会”及提名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王金友为“深圳市投资商会物联网产业分会(筹)”负责人,办公地点设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软件园12栋7楼”;
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商会海外投资分会”及提名负责人的议案》,同意黄志强为“深圳市投资商会海外投资分会(筹)”负责人,办公地点设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亿和(田寮)精密工业区A3幢”;
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商会战略新兴产业分会”及提名负责人的议案》,同意郑长春为深圳市投资商会战略新兴产业分会(筹)负责人,办公地点设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西座9层”;
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商会前海分会”及提名负责人的议案》,同意刘宜云为深圳市投资商会前海分会(筹)负责人,办公地点设在“ 深圳市宝安区67区隆昌路大仟工业园区1号楼2楼B01室”。
会议要求秘书处尽快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进行上述分支机构申报工作,并做好监管服务工作。
三、大会对由秘书处提请经第3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投资业行规行约(会员自律公约)》、《会员内部争议处理规则》、《会员企业职业道德准则条例》、《会员检查和自律惩戒制度》议案进行审义,会议认为,制定、实施以上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发挥商会的功能和影响力,会议通过上述议案。
四、会议经表决,同意增补深圳深银联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王杰、香港浩金欧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詹峻、深圳同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争江为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
会长侯为贵发表讲话,对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表示感谢,祝贺新当选的副会长,希望各理事继续支持商会工作,秘书处要加强会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