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投资商会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倡议书

发布时间:2012-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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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社会责任是现代企业文明发展的标志,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是有作为有抱负的企业家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深圳市投资商会向各会员企业发出倡议:
  一、积极引导员工以企业主人翁的姿态关注和重视企业的发展,明白锅里有碗里才有的道理,组织员工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二、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员工培训,积极为员工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创建和谐、平等、稳定、发展的劳动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了解普通员工群众的需求和困难,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建议建立“急难救助”机制,只要员工陷入困境,企业就在第一时间启动机制,将服务群众的功能落实到实处。
  四、“诚信”是企业价值观的首要理念,在建立诚信文化理念上,对员工进行“有诺必践”的诚信培训,将个人诚信、企业诚信理念贯穿日常工作中,诚信自律,优质服务。建立诚实守信的行规行约,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估反馈机制,塑造服务品牌和社会形象,提高社会公信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坚持遵规守法、照章纳税、规范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道德行为准则,加强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六、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努力创造更多对社会、对人民、对环境、对资源负责的优质产品与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七、安全生产。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完善企业的内部安全管理,自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八、乐善好施,大爱无疆。充分发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不分地域、不分民族,用实际行动为受灾地区和社会困难人士送去力所能及的经济捐助,用爱心回馈社会。
  今天,我们向各企业郑重倡议;明天,我们将收获倡议的成果。我们愿和各会员企业携手并进,共创辉煌!
        
深圳市投资商会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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