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6〕426号,见附件3),开展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现组织开展我市工业企业申报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请申报单位参照工信厅联科函〔2016〕426号文件要求准备申报资料。
有关材料请务必于7月19日(周一)上午11:30前报送我委,过时不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表》(附件3)及其他资料(文字版一式五份,每份含包括附件1、2、3等全部资料的WORD版数据光盘,光盘请附在装订成册材料的最后一页)。
我委对申报企业将进行评审和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商市财政委择优推荐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联系方式
深圳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陈国荣 88102061
地址:市民中心西区C2067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表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6〕426号)
5.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
附件1-5下载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