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下午,商会邀请卓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金诚律师团队负责人金振朝律师主讲《<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重点解读和实务指引》,商会常务秘书长余劲儿出席了本次活动,部分会员及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学习研讨会。
首先,深圳市投资商会常务秘书长余劲儿先生代表商会致辞,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学习交流活动,指出个人破产首次在深圳实行,无论是投资机构还是社会大众都要密切关注法律环境变化,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并对商会近期的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
接下来,金律师正式开始今天的主题分享。金律师简要介绍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个破条例》)的国内外环境及现实意义。随后,金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个破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有关制度创新。金律师对《个破条例》的适用对象、债务人行为限制、豁免财产、债权申报、三大程序、考察期、以及破产欺诈的处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此外,金律师还通过多个典型案例,形象生动地告诉大家《个破条例》的注意要点及常见法律风险。
金律师指出,今后的个人破产申请必将大量增加,而个人破产对于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也必将产生深远影响。《个破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法规,其颁布和实施具有重要的历史性意义和引领作用,也对金融债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各界应高度关注相关制度的试点及全面推行情况,并前瞻性地调整模式,以更好的适应个人破产制度可能带来的影响和挑战。
分享结束后,与会的成员表示受益匪浅,对《个破条例》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并纷纷结合自己的理解及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分享和互动。
商会副秘书长王雅萍参加了本次活动。